日前,本报获悉,最近几天,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局,温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本市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取得房产证后,按购房款的0.6%给予补贴
《通知》称,购买区域应为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景区,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的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
在享受住房补贴的条件方面,《通知》称,补贴对象仅限于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住房,即该住房属于网上签约时买方在市区唯一住房并且,2022年6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和普通存量房,在住建部门商品房和存量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住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通知》提到,为确保住房补贴顺利发放,温州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资金批复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温州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按规定做好与温州市财政局的资金结算支付工作,并落实相关档案备案,建立月报制度。
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和二手商品住宅价格显示,温州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6%,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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