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文化,是2022年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新增加的顶层设计,从“152”体系迭代升级为“1612”体系架构,其中增加了“数字文化系统”,这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了数字文化的重要性。
一年多的实践,让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数字化改革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推动形成数字化的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道路、新方式、新变革。数字化改革是全方位的,把数字文化纳入顶层设计,是深化数字化改革的必然选择。省委主要领导指出,构建数字文化系统,要围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如何推进数字文化建设,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提供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笔者认为,要从数字化文化、文化数字化和制度规范化三个方面着手。
数字化文化,主要是指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创新创造,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文化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如游戏、动漫、数字文创、虚拟现实、数字藏品等。本世纪初的英国文创经济、日本动漫产业等,均十分典型。英国是全球最早提出“创意产业”概念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政策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迄今创意产业对英国整个GDP贡献的占比超过金融服务业。而动漫已是日本第三大产业,年营业额达230万亿日元,占据国际市场的六成。自从2010年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以来,无论是北京、上海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还是湖南、江西等经济加快发展地区,均开始注重数字化文化的发展。数字技术以5G、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为主,数字内容产业以游戏、动漫等为主,成为区域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浙江的情况看,以动漫为主要代表的数字内容产业,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国际动漫节迄今为止举办了17届,也培育了中南卡通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动漫企业。影视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是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表现,华策影视、横店影视等已成为行业龙头。如果从贸易结构上看,我省正在开启文化“走出去”,彰显文化自信的新时代。
随着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字化文化形态也在不断拓展。去年以来,元宇宙成为热点,多地政府、各大互联网头部企业积极布局元宇宙。元宇宙在消费新场景、软硬件开发、内容制作方面为数字文创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实现路径。如海南联合网易建设元宇宙产业基地项目,打造集互联网技术开发、数字化内容生产、数字化版权运营和数字化产品输出为一体的国际化数字新文创中心。浙江在元宇宙产业发展上,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具有较好的基础,“数字人”“数字藏品”“云逛街”“虚拟偶像”等新业态新模式也在涌现,要进一步抢抓元宇宙发展机遇,抢占新赛道,培育文化发展新优势。
发展数字文化的另一个途径是文化数字化。悠久的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根之所系、脉之所维。但要实现文脉传承,绝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考古式”的保护,而是要结合时代特点,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数字化改革推进数字文化建设,在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创造新的文化物种、体现创新创造的同时,也要以数字赋能传统文化推陈出新,使之充满时代的气息,更好地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现代社会,无论是“雅”文化,还是“俗”文化,人们的体验方式、交互模式、传播路径等,与过去已经完全不同,寻找各种场景“入口”,用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重新定义文化,正是文化数字化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浙江是文化大省,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等,揭示中华文明之源;宋韵文化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召开的省委文化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建设文化强省。如何实现由“大”向“强”的转变?文化数字化是转型跨越的倍增器、推进器和转换器。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倍增、推进和转换,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对传统文化的新呼唤。推动文化数字化,就是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密切地结合起来,努力把文化“润物细无声”的影响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从文化的传播方式上看,现在是“小屏胜大屏”的时代,爱奇艺、优酷、腾讯等视频平台的崛起就是很好的案例;是“短视频胜长视频”的时代,微视频、短视频成为文化传播的主渠道;是“分散胜集中”的时代,文化传播去中心化的趋势十分明显,文化产品的创造主体不再仅仅只是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只要一部手机在手,人人都是内容制造商和信息发布者;是“融媒传播”的时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涉及意识形态、主流价值,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如何用大众喜闻乐见的题材与方式,多渠道引导社会特别是网络价值取向,弘扬正能量,已经是一个重要课题;是“线上线下互联”的时代,通过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应用场景,不仅可以丰富用户体验,更能提高文化传播的效率和可及率。这些都是文化数字化要努力实现的改革目标。
与数字化文化、文化数字化同样重要的还有制度规范化。打造数字文化系统,需要推动文化领域实现体系重塑、机制重构、高效协同。制定文化领域数字化改革的政策、规则、制度,甚至是法律等,是数字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条件。
数字技术在为文化发展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也形成了许多风险点和空白领域。如数字版权保护上,从小的方面讲,网络上盛行的各种“盗图”,是一种默认允许的推广,还是一种对著作权的侵犯?从大的方面讲,以NFT为代表的各种数字文化产品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十分重要的新问题,这些均呼唤新的管理制度与法律保障。再如网络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如何定价?如何交易?如何保护?前几年轰轰烈烈的“文交所”“艺术公社”“网络作家村”,如何为数字文化发展提供长效支撑?要想实现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乃至网络安全体系的构建,都是必不可缺的。2021年,浙江出台全国首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其中也对推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文化等领域治理数字化作出了一些规定。下一步就是要围绕数字化文化、文化数字化,继续营造鼓励创新、保障权益、规范发展的外部环境,确保数字文化按照正确的方向蓬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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