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正文

海南5方面措施支持住建领域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

9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和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实施容缺审批、加强信用正向激励、实施灵活的招投标政策、延长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加强复工复产要素保障等5个方面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和复工复产。

《措施》对注册地在海口、儋州、文昌、澄迈、临高、定安等6个市县的企业,在申请我省权限范围内审批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时,可根据申请企业意愿实行人员社保缓缴容缺承诺审批。审批部门可按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容缺受理、先行审批,申请企业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补齐人员社保。

《措施》对在2024年9月底前,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表现突出的建筑企业,由企业自主申报,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诚信信用加分。

《措施》对列入灾后重建范围且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规模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措施》提出,海口、儋州、文昌、澄迈、临高、定安等6个市县的在建工程,因受“摩羯”影响导致在建工程暂停施工的,可适当延长施工工期。

《措施》还提出,各市县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复工复产所需的水电气网等基本条件,做好建筑物资材料供应、交通运输服务、施工人员组织等工作;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加快对受灾企业的理赔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聚焦新闻

今日热点

热点排行

经济快报

中国品牌网致力于信息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任何不当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18- www.hanxinne.top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展示资料或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备案号:皖ICP备2023005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