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正文

东莞: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9月3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发布通知,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

取消我市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东莞监管分局

2024年9月30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聚焦新闻

今日热点

热点排行

经济快报

中国品牌网致力于信息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任何不当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2018- www.hanxinne.top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展示资料或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备案号:皖ICP备2023005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