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当天,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开标。在这次国家级“团购”中,62种药品采购成功,234家企业的385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创历次集采数量新高。
与以往一年两次不同,第十批集采是今年唯一一次国家集采。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告诉记者,价格降幅较大、以国产药为主,是此次中选产品的主要特点。
集采新规增加竞争性
集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与以新药为主的国家医保目录谈判不同,集采主要针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及专利过期的原研药。本次采购成功的62种药品就都是已过专利期、有多家企业生产、竞争充分的药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领域。
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累计成功采购435种药品。国家医保局表示,集采在减轻群众“老药”费用负担的同时,为支持新药纳入医保腾出费用空间,连续7轮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累计谈判纳入530种新药,不断提升优化群众用药结构,同时促进医药产业提质升级。
前九批集采共涉及374种药品,集采品种平均降幅超50%。第十批集采降幅首次未公布,但据米内网不完全统计,本次有50多个产品降幅超过90%。
大幅降幅背后,是今年集采规则的变化。金春林介绍,此次集采入围标准提高,同时将50%降幅可中选这一规则,改为不高于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1.8倍可中选,并增加了“复活”机制。
“主要是想增加竞争性,以便药价一降到底。”他说,以取消50%降幅入围为例,原来企业只要降价50%就可以初步入围,第十批集采则要求不能超过最低价的1.8倍,不利于原价比较高的原研药或进口药中标。同时,又规定了入围后如果没有中标,可以有第二次机会,这一“复活”机制有利于缓和竞争,增加中标企业数量。
确保患者用上中选产品
自2018年“4+7”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以来,多地曾陆续出现相关集采中选药品断供问题。近年来,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中选药品供应问题,通过完善集采政策,加强中选药品供应保障。
比如,本次集采平均每个药品有6家以上企业中标,促进供应更加稳定多元,同时实行每个省份“一家企业主供、两家企业备供”的供应方式,提升临床供应韧性。
供应跟上了,也要确保进院。就在第十批集采开标前两天,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推动形成鼓励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导向,加强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等环节的监管。同时,积极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方便群众就近购买中选药品。
“过去,医院报量不准、使用中选药品积极性不足,导致集采政策在落地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金春林认为,《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认真报量、认真用量,并采取了激励措施,结余部分可以用于医务人员工资发放,有利于提高用药积极性。他还指出,在确保中选药品进院的前提下,也不能搞“一刀切”,应留一定空间给非中选药,满足患者多层次用药需求。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地及中选企业做好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确保全国患者于2025年4月用上本次集采中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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